1945年東京審判時,中國法官的座次被安排在英國後麵
1945年東京審判時,中國法官的座次被安排在英國後麵。梅汝傲反對,一定要排在英國前麵。但庭長拒絕了他的提議。梅汝傲憤怒的說:在日本的侵略戰爭中,中國受侵略最深,抗戰最久,犧牲更大。而英國卻隻是一味地忍受和投降,中國絕不能接受排在英國之後!
1946年日本在東京宣布無條件投降後,中、美、英三國作為戰爭的勝利者,決定將日本公審,由中國更高法院院長梅汝璈出庭受審。
他是南昌人,從小學習就非常優秀,以優異的成績畢業後,又到國外進修,獲得法律博士學位。
後來他回國以後,出任山西大學教授,在教書過程中,梅汝璈深刻認識到民族複興的重大意義,不但將學問傳授給學生,更將愛國報國的理想灌輸給他們。
漸漸地,梅汝璈以其淵博的學識和對祖國的熱愛,被送到了東京,由他來審理日本戰爭罪犯,梅汝璈知道這次庭審的意義,也預料到了庭審可能會遇到的各種問題,果然還沒開始,就遇到了麻煩,起因是一件無關緊要的小事,那就是法官的位置。
梅汝璈看著韋伯製定的名單,眉頭微微皺起,按照這個計劃,中國人應該和英國人一樣,站在韋伯的身後。
梅汝璈清楚地知道,這個職位會嚴重地影響他與更高法院院長之間的交流,也會使中國在抗日戰爭中所作出的巨大貢獻喪失殆盡。
這一刻,梅汝璈心中湧起一股強烈的衝動,他身為中國億萬子民的代言人,肩負著維護國家尊嚴的職責,毫不猶豫地站出來反對韋伯。
他表示,中國的法官,作為受害者更大的受害者,理應坐在首席法官左邊之一個座位上,而不是讓英國人來坐,但英國的法官們認為這是理所當坐的,因為這是聯合國的慣例,英國應該排在中國之前。
梅汝璈斷然駁斥,這哪裏是什麼聯大,分明就是在審判日本日本犯辱華罪行,按照他們投降時簽字的先後順序,美國居前,中國居後,依這個順序排序,倒也合乎情理。
梅汝璈的“異議”得到了大部分人的讚同與了解,而韋伯在這一次的施壓下,並未作出直接的回答,其立場也是模棱兩可。
排練當天,梅汝璈走進法院,卻意外地看到,他的位置仍在英國大法官的身後,這跟他事先的計劃並無二致,於是勃然大怒,脫掉法衣,拒絕參加排練,表達自己的不滿與反對。
最後,由於他的一再要求,韋伯不得不做出妥協,把中國大法官的排位放在英國前麵,這一裁決顯示出中國在東京庭審中的重要性,以及公正無私的立場。
第二天,各家報刊頭版紛紛報導此事,中國大法官的席位問題也成了人們關注的重點,尤其是梅汝璈。
然而,要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審理並不容易,在庭審開始後,中國檢方很快就陷入了兩難的境地,因為英美兩國的法律規定,起訴要有確實的證據作為依據,才能使被告認罪。
然而,因戰時情勢的特殊性,尤其是作為更大受害者的中國,所能獲得的證據明顯不足,情勢一時僵持,直至遠在美國的高級法律學者倪征燠獲悉後,才主動介入。
回國後,他到處搜集證物,先請漢奸把罪行記錄下來,事後他又走訪死者的家人,才知道事情的真相,但是隻有一麵之詞,很難讓人信服。
就在倪征燠一籌莫展的時候,一項令人震驚的發現,在日本軍方檔案裏,竟然記載了許多日本人的殘暴行為,包括屠殺平民、 *** 婦女、毀壞財物等令人發指的罪行,這些都是極具說服力的罪證。
有了這些數量驚人的卷宗,中國的檢控官終於不再處於劣勢,在隨後的法庭上,許多戰犯紛紛開口,在鐵證如山的鐵證如山麵前,他們無話可說,隻能低下頭,承認自己犯下的滔天罪行。
東京庭審期間,法院舉行了818場公審,總計達四萬餘頁的卷宗,然而在最終審判階段,仍出現了一個僵局,就是對戰爭罪犯的死刑,歐美各國的法官,大多都讚成特赦,因為他們認為,死刑有違人類的文化與宗教。
梅汝璈直言不諱地指出,有些西方的法官,往往喜歡將事情弄得複雜。
在梅汝璈等人的不懈努力下,7名戰犯被判處絞刑,這次長達兩年零七個月之久的案件,終於有了一個公平的判決。
(信息來源:澎湃新聞2021年10月26日——《二戰戰犯審判中的中國法律人》係列② 梅汝璈:東京大審判中的中國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