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和空軍爭奪戰略威懾大棒,美國海軍打造了馬丁P6M“海馬”
軍種之間的爭鬥在許多國家都存在,說到底無非是爭取更多的國家資源,加強在國家事務中的話語權。上世紀40年代後期,剛成立不久的美國空軍積極發展戰略轟炸機,大有一手攬下美國戰略威懾大棒的意思,海軍怎麼能容忍這種事情,於是提出了超級航母計劃,這項計劃因為預算等原因被放棄,海軍在1951年又提出了具有戰略威懾能力的水上飛機轟炸機計劃,馬丁公司的P6M“海馬”就是計劃的成果。
按照美國海軍的要求,轟炸機作戰距離要達到2400千米,有14000千克的武器掛載能力,在低空以0.9馬赫的高亞音速飛行。康維爾公司和馬丁公司參與競爭,其中馬丁公司借鑒稍早出現的XB-51轟炸機設計的P6M“海馬”受到認可,海軍訂購了2架原型機。
飛機擁有一個大型的機體,機體下部為適合水上使用的船體造型,機體通過氣動密封防水,高單翼有一定的下反角,並後掠40°,它沒有在機翼下安裝輔助浮筒,但在翼尖上安裝的油箱起到了類似作用,發動機艙在機翼上方靠近機體的位置,這樣可以盡量遠離海浪,T形尾翼以及它的內置旋轉彈艙來自XB-51。
該機總共安裝了4台艾裏遜J71-A-4渦輪噴氣發動機,這隻是原型機上的臨時選擇,在測試中發現發動機尾氣灼燒機體,因此後來將發動機噴口向外側移動一點解決了這個問題。飛機的旋轉彈艙內可以安裝炸彈和水雷,機尾安裝了雙聯20毫米航炮用於自衛。
盡管兩架原型機先後在1955年和1956年因設備故障而墜毀,馬丁公司仍然在不久後生產了之一架預生產型YP6M-1,並在1958年恢複測試,隻是測試結果不太理想,飛機存在嚴重的控製缺陷,可項目仍然沒有停止,公司在1959年提出了P6M-2。
P6M-2進行了較大的改動,發動機采用4台J75-P-2渦輪噴氣發動機,單台輸出78kN,飛機更大速度能達到約1100千米/小時,巡航速度約860千米/小時,更大升限15000米。飛機升級了航空電子設備,增加空中加油探頭,重新設計了駕駛艙為飛行員帶來更寬的視野。
P6M-2不僅解決了飛機原來的重量配平等問題,還有比較強大的轟炸能力,除了可以攜帶多種炸彈、水雷之外,還可以攜帶可變當量的MK11核彈這類武器,可它處在一個技術大變革的時代。
當時美國軍隊大力削減軍費開支,P6M的總開支已經達到4億美元,大大超過當初的預算,而沒有跡象表明這是一筆劃算的開支,與此同時海軍的戰略核威懾力量並不單純依靠P6M轟炸機,可以攜帶潛射彈道導彈的戰略核潛艇也在發展中,並且更有發展前景,P6M-2原計劃建造8架,其中2架完成並進行了飛行,剩餘的要麼完成建造後被放棄,要麼取消合同沒有實際建造。
失去軍方支持的馬丁公司曾向民用市場推銷水上飛機,可能是將P6M修改成民用、商用型號,但沒有人表現出購買意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