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和下西洋的花銷和“賺頭”
鄭和下西洋的花銷和“賺頭”
從明朝永樂三年(公元1405年)到宣德八年(公元1433年),這28年的時間裏,鄭和前後共7次下西洋,這不僅是一次次的航海冒險,更是中國古代航海史上的壯舉,為後世留下了無數珍貴的遺產和深遠的影響。
鄭和7次下西洋,規模之大、裝備之精良、航線之遠、曆時之久,都是前所未有的,展示了明朝強大的航海實力和造船技術。雖然花銷巨大,但回報更為豐厚。每次遠航的隨行人員約有2.5萬人,加上船隻維修、夥食等費用,平均每次出行的成本高達75萬兩銀子。然而,這樣的投入也帶來了豐厚的回報。船隊所攜帶的大量瓷器,除了作為壓艙物,還用於出口,每次出海都能賺取巨額利潤。同時,我國的絲綢在日本等地也頗受歡迎,船隊以低價收購生絲和硫磺,之後在其他國家高價出售,獲取豐厚利潤。
每次航海歸來,船隊並非空船返回,而是滿載而歸,從各國帶回許多新奇貨物。其中胡椒更受歡迎。不同產地的胡椒價格各異,鄭和運回國後,以高價銷售出去。此外船隊還帶回了蘇木等各種稀罕之物。
盡管鄭和下西洋的貿易活動為明朝帶來了巨額利潤,但也遭到一些大臣的抱怨。他們看到運回來的奇珍異寶,常常被永樂帝賜給宗室大臣,影響了國庫收入。綜合來看,鄭和下西洋的利國之處還是顯而易見的。通過貿易活動,明朝獲得了大量的財富和資源,這些收入也為明朝的建設和發展提供了物質保障,如北征、修《永樂大典》、遷都、修三大殿以及修京杭大運河等,推動了國家的發展。鄭和下西洋還體現了中國古代和平外交的理念。在航海過程中,鄭和的船隊秉持著友好、和平、互利的原則,與各國人民進行友好交往,沒有采取任何侵略或擴張的行為。這種和平外交的理念,對於當今國際社會仍具有重要的意義。(文/張慶餘 圖/灰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