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為人知的航母構想(二):主力艦伴隨航母構想
二、主力艦伴隨航母構想
——追求炮戰觀測、壓製敵戰鬥機和觀測機的艦載觀測機及其母艦
主力部隊分配航空母艦的根據
對於聯合艦隊設想的對美邀擊作戰,是利用“機動航空部隊”的航母群進行先製空襲使其無力化,之後展開主力艦戰隊的炮戰。而“決戰夜戰部隊”所屬的航母群,用於在炮戰開始前彌補主力艦戰隊數量差距。這就是由兩部分構成的航母運用的特征。
這個構想是1937~1939年前後被推敲出來的,在這個時期已經完工或設計中的日本航母都被編入了這個作戰計劃的某個階段。
其中,在1939年6月19日由聯合艦隊司令長官向海軍大臣、軍令部總長提出的聯合艦隊機密第13號之24《提出關於主力部隊分配航空母艦的意見》(『主力部隊配屬航空母艦に関する意見の件提出』 )中,戰列艦部隊被描述為在作戰上必須依賴航空母艦的形象。以下摘錄自其期望:
需要分配航空母艦的理由
隨著主炮炮戰距離的延伸,對飛機觀測的要求越來越高。特別是利用主炮和敵主力的射程差,在遠距離先發製人地進行射擊,在敵人開始射擊前給予其重大打擊,這就是獲勝的一大要訣,必須充分利用飛機觀測,以求萬無一失。為了充分利用觀測機,排除敵機的幹擾是非常重要的。
在艦隊決戰前奪取製空權是理想化的,但實際上美國艦隊存在大量航母,己方航空力量未必能占據優勢,而且觀測機很可能受到敵戰鬥機的幹擾。因此,決戰地點附近必須要有強大的戰鬥機隊,在擊毀敵戰鬥機後,還要掃蕩敵觀測機。
另外在觀測機上,不是以往的水上飛機,而是需要在航空母艦上運用的艦載機。
現在使用的水上飛機,在海上確實不能連續使用,從過去的演習結果可以看出,也有因自艦開火導致飛機被損壞的情況,根據戰況的推移,決戰時不能使用水上飛機的概率很高。因此,即便有水上飛機母艦伴隨,因水上飛機的特性,也很難連續使用。為此,需要若幹艦載機作為觀測機。
艦載觀測機更好是空戰性能優異的雙座飛機。
而且主力部隊還需要強大的防空戰鬥機隊。根據到目前為止艦隊防空炮火威力的成績,麵對蜂擁而至的大編隊敵航空部隊的攻擊,僅靠防空炮火是極其危險的,必須有強大的防空戰鬥機隊,在遠距離發現敵攻擊隊,並將其消滅。特別是對於應該作為前進部隊行動的高速戰列艦部隊,這是更加迫切的問題。
其次,主力部隊有對潛對空警戒等直接需要使用飛機的任務,為了更容易地執行這些任務,需要足夠數量的艦載機。
必要的航空母艦的參數
以上述理由,聯合艦隊司令部主張主力部隊分配航母的必要性,同時對應該配屬的航母的參數提出了要求。
其內容是,常用機為27架滯空性能達5小時的新型戰鬥機(指的是初飛不久的零戰)和12架可作為觀測機使用的且能空戰的雙座機(原計劃新開發艦載觀測機,但航空本部準備暫時拿彗星代替),更大航速30節以上,適合伴隨行動,需要強大的對空和水下防禦力。
艦載機的構想具體為:27架戰鬥機,一隊9架,隨時可以三隊警戒;觀測機12架,長門級2艘、伊勢級(原文)4艘各2架;對於前進部隊用的航空母艦,依然是27架戰鬥機分三隊,觀測機為榛名級(原文)4艘各3架。
在日本海軍中,能夠滿足這種要求的航空母艦並不多。
瑞鳳級很難運用39架常用機及其他備用機,而且防禦也不足夠,不能充分滿足需求。最終,隻有飛龍級這些中型及以上的航母才能滿足需求。這實際上是對新造中型航母的要求。
妥協點
聯合艦隊司令部的要求很被重視,航空本部對主力部隊分配航母進行了商討,結果聯合艦隊司令部的要求被大幅度降低,形成了將鳳翔號、龍驤號、龍鳳號三艘航母分配給主力部隊的方案。
航空本部雖然理解了聯合艦隊司令部的要求,但其見解是,航空母艦本來就應該攻擊敵航母,集中力量奪取製空權,如果不能取得製空權,就不能實現主力艦之間的炮戰。這在回應該要求的文件《關於艦隊附屬航空母艦的意見》(『艦隊付屬航空母艦に関する所見』)中體現了出來。
聯合艦隊的這個要求,發展為1940年將瑞鳳號和祥鳳號分配給主力部隊,以及搭載彗星艦爆的構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