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舉人、貢生、生員的功名後,如果沒有做官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封建時代民分四等,即所謂的“士農工商”,嚴格意義上來講,真正屬於“民”範疇的隻有農工商,“士”實際上介於官與民之間的一個群體,他們可以享受到國家給予的特殊待遇。
我們在史料中經常可以見到“士紳”這個詞,需要注意的是,“紳”一般是指官紳,他們的地位高於士,屬於統治階級。
那麼士究竟享受哪些特殊待遇呢?禦史就以明清時期為例,來講一講這方麵的內容。
首先是政治待遇
明清兩朝,納入士範圍的主要是“舉、貢、生員”三類,舉人的情況比較特殊,屬於科甲中級功名,他們取得了做官的資格證。如果說舉人經過朝廷的銓選已經入仕,那麼就意味著已經脫離了士的範疇,從而躋身到紳的階段。
同樣,貢生如果在國子監學習期滿後,以優異的成績通過朝考而進入仕途,也屬於紳的階層;生員相對來講入仕的難度就比較大,至少在清中期以後,鮮有以生員身份入仕的。
所以我們可以這麼認為,所謂的士其實還是指“學子”,國家在法律上對學子是有保障的。例如士辱罵普通民人,隻是笞責十下;而平民辱罵士子,就要杖六十。在訴訟中,平民不得指名紳士出庭作證,生員犯小過,要由府州縣教官責罰;犯大過,也必須由該省的學政先取消其學曆,然後在交給官府治罪。
在社交活動中,地方官員對士比較重視,見麵時舉人或生員不必像平民百姓那樣要行跪拜禮,隻是行作揖禮。
古代社會,紳士是維係地方統治的核心群體,官府輕易不但得罪,這也是史料中所說的“為官者不可得罪地方巨室”。
此外,士的身份在社會生活的很多方麵也能反映出來。例如生員去世後可以在排位上寫著“贈登仕郎”字樣;參加過生員考試但沒有取得生員功名的童生,則可以使用“待贈登仕郎”字樣。
也就是說童生雖然沒有功名,但朝廷也承認他們的身份地位,屬於接近“士”的地位。
其次是禮製待遇
封建社會最重等級,中國禮製以衣冠取人,所以最能體現身份地位的就是服飾。明初時期,孺士、生員、監生戴四方平定巾,與官府的胥吏沒有區別。
後來朝廷認為士子的服飾無異於胥吏,無法體現出身份地位,所以加以改進,形成了一套特有的穿戴標誌。到了清代以後,服飾中以頂戴最能體現等級,朝廷在品官之外,出台了一係列的製度,來提升士子的地位。
按照規定,舉人頂、貢生、監生墊帶嵌金雀,生員嵌銀雀;舉人頂戴為素金頂視文七品官,貢生同文八品,監生、生員頂戴為素銀,視文九品。
在清代的禮製中,士是一個身份明確的流品,有別於官、民。即“凡舉、貢、生、監謂之士,其他雜項謂之庶”,這就是當時的等級觀念。
除了服飾等級之外,婚喪嫁娶方麵士都能享受國家規定的應有待遇,此外在立家廟上,也有不同。
按定製,品官立廟於居室之東,一品至三品五間,四品至七品三間,八九品亦三間但形製較窄;士立廟於居室之北,別為四室,奉高、祖四代,其製如品官之儀;庶人則隻能設龕於正寢北,規製比士更為簡化。
最後是經濟待遇
明代時將士並入民籍,但仍在戶籍上注明士籍。士子從童子試開始,當地官府就要將其登錄為“儒籍”。明晚期全國的生員數量不下50萬人,而這些北編入士籍的群體,可以免於徭役,不受侵於裏胥,身份地位立刻與眾不同。
清代對士子更為重視,先後出現措施保護士子的經濟利益。乾隆皇帝就曾下旨,令學子免役好讓他們專心攻讀;嘉慶皇帝也下過旨說:“齊民之秀,國家培養人才,身列膠庠者,各宜修潔自愛,豈可承充官役自取侮辱?各州縣官押令承充,即係顯違定例。”
在很多的印象中,讀書人隻要取得生員功名以後,就可以免除賦稅和徭役。其實這種觀點是不正確的,士雖然可以免除賦稅徭役,但也不是全免。
按照順治時期的規定,舉人、監生、生員免糧2石,免丁2人。如果是人丁單薄的貧苦家庭,那麼免除的部分基本都等同於全免;若是人口較多的富庶家庭,那麼就不過額定的賦稅徭役,隻能說是免了一部分。
為了鼓勵生員專攻學業,清代出台了補助措施,對優秀的生員給予廩膳,據不完全統計,清代的廩生數一般維持在37000人左右,每人每年的補助為4兩,總計在14萬兩左右。這點錢對於國家來說負擔並不重,但取得的效果卻很明顯。
在“萬般皆下品惟有讀書高”的傳統社會,平民百姓隻要沾上一點士人的氣味,身價馬上就倍增。正因如此,民間才有了“去到考場放個屁,也替祖宗爭口氣”的俗語,這話聽起來有點不雅,但話糙理不糙。